淺談員工持股計劃(上)
作為企業鼓勵其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種有效方式,員工持股計劃在境外成熟市場相當普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
2012 年,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2014 年 6 月,證監會正式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從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實施程序與信息披露、監管等幾個方面對員工持股計劃做了具體細致的說明。而且相比兩年前的征求意見稿,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股票來源、持有期限等條件都有放寬。
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特征
教師 科目 定義 ?員工持股計劃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愿,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 資金和股票來 源 ?資金來源:(1)員工的合法薪酬;(2)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股票來源:(1)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2)二級市場購買;(3)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4)股東自愿贈與;(5)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持股期限 ?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 12 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 36 個月; ?上市公司應當在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 6 個月公告到期計劃持有的股票數量 持股規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不包括股權激勵及 IPO、自行買賣獲取的股票 員工持股計劃 的管理 公司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也可將本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委托給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資產管理資質的機構管理 審批 除非公開發行方式外,中國證監會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實施 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一般包括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實施后這三個階段。
員工持股計劃實施程序
階段 程序 準備階段 ?股東及高管等與中介機構商討籌劃員工持股計劃初步方案; ?確定持有人范圍、資金及股票來源、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方式、存續期及鎖定期、分紅收益及股份處置等核心內容; ?與核心員工溝通員工持股計劃方案,確定最終資金來源,根據員工訴求對方案做進一步完善,取得員工的認可; ?需要設立資產管理計劃的,需與資產管理機構簽訂資產管理合同; ?完成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完成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相關議案,完成員工持股計劃法律意見書 實施階段 ?提示性公告; ?與交易所溝通員工持股計劃方案,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審議員工持股計劃,獨立董事對員工持股計劃發表意見,發出股東大會通知; ?復牌并公告員工持股計劃相關文件:董事會及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法律意見書、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資產管理合同等; ?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員工持股計劃; ?采用二級市場購買的,應在股東大會后 6 個月內根據員工持股計劃方案完成購買;上市公司應當每月公告購買股票的時間、數量、價格、方式等具體情況 實施后 上市公司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情況 隨著 2017 年 11 月 17 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的“資管新規”落地,要求分級私募產品應該根據所投資產的風險程度設定分級比例(優先級份額/劣后級份額,中間節份額計入優先級份額),其中權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 1:1,同時不得超過 1 倍杠桿的分級資產管理規定延伸到了信托行業。隨著高杠桿的退潮,更多的上市公司開始執行定增式員工持股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