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系列分享——流程及披露文件
一、 股權激勵流程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通常分為:方案設計、內部審議、權益登記、鎖定考核和權益兌現幾個大步驟。
二、 股權激勵披露文件(截止授予日) ※第一次董事會(鎖定員工成本):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及管理辦法; 2、激勵對象名單; 3、股權激勵計劃自查表; 4、董事會決議; 5、監事會決議; 6、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 7、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意見; 8、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報告書; 9、法律意見書; 10、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期間披露: 監事會關于激勵對象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股東大會披露: 1、股東大會決議 2、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3、法律意見書 ※第二次董事會(鎖定公司成本) 1、授予董事會決議 2、授予監事會決議 3、獨董意見 4、監事會關于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截至授予日) 5、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的公告 6、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日) 7、法律意見書 8、關于調整【】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公告 三、授予登記工作 (一)交易所 上市公司披露審議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登記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后,可辦理授予登記的相關手續。上市公司至少應當在《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四十四條規定的最后期限7個交易日前向本所提交相關材料,應提交的材料為: 1、 授予完成公告文稿; 2、 上市公司董事會填制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登記申請表》(不同板塊要求不一致); 3、 上市公司董事會關于授予權益的決議; 4、 獨立董事、監事會對權益授予條件是否成就的意見; 5、 監事會對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意見; 6、 激勵對象名單及其個人證券賬戶情況說明; 7、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如有); 8、 法律意見書; 9、 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如有); 10 、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二)、中國登記結算流程 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應先向交易所提交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申請,再向中登申請辦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業務。 1、《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申請書》(在線生成); 2、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授予登記數據(在線填寫,可通過Excel模板上傳) 3、已經發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授予公告; 4、申報內容與授予公告不一致的,還應出具股票數量調整的說明; (三)申報明細確認 1、經上市公司確認的《證券登記申報明細清單》為辦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授予登記的最終依據。 2、向上市公司出具《限制性股票登記費付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