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該如何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中)
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內控制度”)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內在機制,在企業管理系統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實施情況的好壞,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敗的關鍵。因此,企業應該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并強化其實施。接上篇,我們繼續分享相關內容。
三、企業內控制度的主要內容
1、結構控制 現代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得客觀上需要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以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董事會維護出資人權益,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的發展目標和重大經營活動做出決策; 監事會對董事會、公司的財務工作及經營者執行法律和公司章程情況進行監督; 同時還應設立滿足企業監控需要的職能機構,如審計部、稽查部,對董事會負責并在業務上受監事會指導。 推行職務不兼容制度,杜絕高層管理人員交叉任職,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 2、授權批準控制 授權批準是指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以授權批準來進行控制。在公司制企業中,一般由股東會授權給董事會,然后再由董事會授權給企業的總經理和有關管理人員。 企業每一層的管理人員既是上級管理人員的授權客體,又是下級管理人員授權的主體。某個部門或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準才能進行,否則就無權審批。 授權批準有一般授權和特定授權兩種形式。授權批準控制的基本要求是: 首先,明確一般授權與特定授權的界限和責任; 其次,明確每類經濟業務的授權批準程序; 再次,建立必要的檢查制度,以保證經授權后所處理的經濟業務的工作質量。 實踐證明,權力應受到制約,失去制約的權利極易導致腐敗。 3、財務系統控制 財務系統控制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核心,企業應制定適合本企業的財務制度,明確憑證、賬簿和報表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完善檔案保管和交接辦法,實行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重點把好兩個關口: (1)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監督 原始憑證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最基本證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其進行更正、補充。 (2)加強對財務收支的審核監督 對財務收支監督的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管理渠道、支出管理范圍和支出標準項目等,監督重點是合法性問題。 在對收入監督審核時應注意: a. 是否有超越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巧立名目收費? b. 是否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收費,提高收費標準? c. 是否有收入不按國家規定管理,挪用、截留、轉變資金性質、設賬外賬和設“小金庫”? 在對支出審核監督時應注意: a. 審核財務支出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b. 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有無挪用、截留或改變資金使用性質的問題? c. 審核財務支出的內容有無變通、虛報冒領的問題; d. 審核是否有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 e. 審核支出金額與實際需要量是否相符? 4、資產保護控制 就是對實物的采購、保管、發貨及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限制接近、定期盤點、記錄保護、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控制。 在實際工作中,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和存貨等變現能力較強的資產,必須限制無關人員直接接觸。 貨幣資金的收支管理,只能限于特定的出納員; 支票等重要票據的簽發,必須是單位指定的負責人; 存貨的實物保護,可以有專職的倉庫保管員控制; 對特殊的存貨,還應采取一些必要的其他保護措施,達到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性,防止資產流失。 5、職工素質控制 職工素質控制是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保證,單位在招聘、使用、培養、獎懲等方面對職工素質要進行控制。 招聘是重要環節,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應共同對應聘人員的素質、水平、能力等有關情況進行全面的測試、調查,以確保受聘人員能夠適應工作的要求。 同時應注重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制度,推行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使企業充滿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