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設計(1)
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漸成熟,越來越多的公司成為了上市公司。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優秀企業家用“股權”作為杠桿,撬動起一個個成功的商業帝國,但也見到很多企業家掉進了股權的“坑”:或是陷入股權糾紛,讓苦心經營的公司在控制權爭奪戰中元氣大傷;或是股權結構失衡,導致公司發展的底層動力不足,日漸沒落;或是沒有稅務規劃,導致架構重組或投資退出時承擔了巨額的稅負或是不懂風險隔離,讓企業經營風險引火燒身, 甚至惹上牢獄之災;更有一些企業家在股權傳承、離婚析產中讓親情和事業雙雙受損。
一、股權結構設計概述及應當考慮的重點問題
股權結構安排是公司組織的頂層設計。股權結構設計需將創始人、合伙人、投資人、管理層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綁定在一起,從而將股權價值作為企業發展的戰略坐標,建立競爭優勢獲得指數級增長。
股權結構的核心參與者有:
1、創始人:本質訴求是控制權,在早期做股權結構設計的時候必須考慮到創始人控制權,有一個相對較大的股權。
2、合伙人:作為創始人的追隨者,希 望在公司獲得一定參與權和話語權,早期必須拿出 一部分股權來均分。
3、投資人:追求高凈值回報,訴求為快速進入和快速退出。應當為其準備合理的退出機制。
4、核心員工:訴求是分紅權及公司成長的紅利,核心員工在公司高速發展階段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權結構設計的時候需要把這部分股權預留出來。
合理的股權結構的特征:
1、控制權穩定。確保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創業板和科創板24個月,主板36個月;
2、股權清晰。無論是主板、創業板還是新三板,均會要求上市標的股權結構是否明晰、清楚、穩定。合理的股權架構有利于企業順利走向資本市場;
3、權責明晰。合理的股權結構可以明晰股東之間的權責利,科學體現各股東之間對企業的貢獻、利益和權利,從而使各股東的積極性得以充分的調動;
4退出機制。合理并且穩定的股權結構及恰當的退出機制,有助于維護公司的穩定;
5、合法合規。符合監管要求,比如能夠穿透至個人或國資,出資合法,非貨幣資產出資價格公允、程序合規。
合理的股權結構應當考慮的因素:
1、控制權清晰且穩定。實現控制權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股權控制。除此之外,控股股東還可以通過投票權委托、一致行動人,或者是設置持股實體來持有小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等方法來維護實際控制人對企業的控制。
2、合伙人、管理團隊、 外部投資者人的股權比例適當。
3、股權結構清晰。據監管規定,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應對相關糾紛對發行人股權清晰穩定的影響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股份公司的,中介機構應以有權部門就發行人歷史沿革的合規性、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等事項的意見作為其發表意見的依據。部分企業的被否原因與“股權清晰” 相關。
4、為融資時股權稀釋留空間。為了解決股權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創始股東之間可以考慮簽署一致行動協議、表決權委托等方法解決。
5、設置股東退出機制。股東退出的原因主要包括:1.股東對公司發展缺乏信心。2、創始股東不合。如果股權結構沒有設置退出通道,則可能無法吐故納新,使公司保持活力;如果未設置退出通道,甚至有可能使公司陷入困境。
6、考慮其他特殊情況。例如稅賦、二代接班問題等問題。